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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女士懷疑該美容院的藥水有問題。 (蔡溶/大紀元)

王女士懷疑該美容院的藥水有問題。 (蔡溶/大紀元)

   標籤毀容

【大紀元2017年04月12日訊】(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)因美容產生糾紛的問題非常多發,而其中因「皮膚過敏」問題而引發的糾紛則更是多見。美容變毀容,能不能得到人身損害賠償和精神傷害撫慰金?

今年2月,39歲的王女士聽信朋友介紹,在華埠堅尼路一家美容店花費1,500美元做面部祛斑點痣,店家在術後給她一種藥水,讓她每天塗抹在斑點處以使皮膚修復,承諾「等15天就可恢復」。

然而,期待「變美」的王女士在不久後卻出現了滿臉的紅疹,腫痛難耐,讓她不敢出門做工。經醫生診斷為未明原因的皮膚過敏。

被「毀容」的王女士懷疑該美容院的無牌藥水有問題,10日找專責意外傷害賠償案件的黎保利律師事務所,希望找店家給她誤工費、精神損失費等相關賠償。

對於王女士的遭遇,黎保利律師事務所的案件經理宋大維說,糾紛發生後,首先要分清責任,通過傷害鑑定,確定傷害是什麼行為所致,但王女士提供的證明僅僅說明臉部情況,對於什麼原因導致過敏,沒有診斷。建議她找一名有執照的皮膚科醫生,診斷皮膚受損的程度,確定合理的治療方案,也有利於店家承認錯誤,了結賠償糾紛。

宋大維說,王女士接受美容至今2個月,現在尚未知是否店家的藥水造成她面部皮膚的「永久性的損壞」,因為每個人的體質不同,過敏程度、恢復快慢都不同,「說不定半年後,臉部恢復了」,而漫長索賠征程的第一步,是要調查王女士提供的店家藥水,是否為店家自己調製的,還是國內進口的,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FDA)是否有批准,證明產品缺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;還要調查損傷的技術原因,獲得證據證實其損傷是美容院所致,「要查起來動作很大」。一般而言,意外傷害賠償律師在接案前會先評估,認為確實有把握取得特定數額的賠償金才會接受代理案件,因此王女士目前「走法律途徑的意義不大」。

不過,若店方沒有正規的執照,受害者可以向消費者保護局投訴,要求消費局介入調查,斬斷「毀容」黑手,只是這種投訴通常無法獲得賠償,因為「消費局只負責關閉非法店家,不負責賠償。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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