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面上各種防曬產品琳瑯滿目,民眾大多以代表防曬強度的SPF或PA係數做為選購依據。不過,有皮膚科醫師實測發現,防曬產品即使標示相同係數,實際的防曬效能卻各有參差,且其中僅有三成產品能同時防止皮膚曬傷、曬黑。衛福部食藥署對此回應,明年起將加強抽驗市售防曬化粧品之防曬效能,標示不實者最高可罰10萬元罰鍰。

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國際醫美中心主任邱品齊挑選巿售35款防曬產品,除了廠商標示的SPF和PA值之外,還同時檢測美國與英國慣用的「臨界波長」和「防曬星級」;歷經兩年實測後發現,僅1/3產品可同時防護皮膚曬傷、曬黑,與數值有極大落差,呼籲食藥署應強制業者完整標示,以維護消費者權益。

一般的「SPF」跟「PA」值與防曬強度有關,其中「SPF」指的是皮膚抵抗被長波紫外線UVA曬傷的時效倍數有多長,若防曬強度SPF 50,代表可延緩50倍的曬傷時間;而「PA」是指對中波紫外線UVB的防護值,通常以+、++、+++三種強度來標示,「+」字越多,防止UVA的效果則越佳。

邱品齊表示,陽光中的紫外線分為UVA和UVB,前者穿透力強,是造成皮膚曬黑老化元兇,後者會使皮膚曬紅、曬傷,不過台灣巿售產品常見的SPF、PA僅代表防曬強度,應還要標示防曬產品的廣度(臨界波長)以及代表平均度的「防曬星級」標示。

邱品齊指,他在門診常見到患者擦了防曬產品,皮膚卻仍曬黑或曬傷,因此自費將市售35款產品送至SGS檢驗單位進行測試,綜合評比產品的防曬廣度、強度和平均度等,研究發現,就算產品同樣標示「SPF 50+,PA+++」對抗紫外線的波長卻不相同。他說,政府應要求業者充分揭露產品資訊,才能讓消費者選出最完整的防曬產品。

專家提醒,若要做好防曬,除了注意產品標示的防曬效果外,塗抹的量也很重要,例如臉部須擦1茶匙,約50元硬幣大小,且最好2到3小時就要補擦一次,以免防曬效果隨時間遞減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eautyandhealt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